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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安市特殊教育学校老校区移交空调、器材、办公桌椅等固定资产拆除、搬运、安放等项目成交结果公告
  信息来源: 六安市特殊教育学校  发布时间: 2025-09-05 15:16

一、项目编号:AHJWS-F20250901

    二、项目名称:六安市特殊教育学校老校区移交空调、器材、办公桌椅等固定资产拆除、搬运、安放等项目

三、成交信息

供应商名称:六安市宇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

供应商地址: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嘉利学府1栋106号

成交金额:肆万贰仟陆佰陆拾元整(小写:42660.00元)
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
服 务 类

名    称:六安市特殊教育学校老校区移交空调、器材、办公桌椅等固定资产拆除、搬运、安放等项目

服务范围:具体详见采购文件

服务时间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服务。

服务标准: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。

五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。

六、公告期限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
七、其他补充事宜

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(周一至周五,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,节假日休息)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、代理机构提出质疑。

质疑材料递交地址:六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21楼2110室,联系电话:0564-3306018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
1.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
(1)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
(2)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
(3)被质疑人名称;

(4)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
(5)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
(6)必要的法律依据;

(7)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2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
(1)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
(2)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
(3)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
(4)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
(5)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。

八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
1.采购人信息

名称:六安市特殊教育学校

地址:六安市六舒路以西、丰源大道以北

联系方式:0564-3331553
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名称:安徽金沃盛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

地址:六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21楼2110室

联系方式:0564-3306018

3.项目联系方式

项目联系人:柏工

电   话:0564-3306018

 

 

2025年9月5日

相关附件:1、六安市特殊教育学校老校区移交空调、器材、办公桌椅等固定资产拆除、搬运、安放等项目成交结果公告[下载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