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作者: 六安市特殊教育中心教导处 信息来源: 六安市特殊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: 2014-04-03 08:51 |
为认真落实六特教务【2014】1号文件精神,由各教研组统筹安排,经学校研究决定,我校于4月3日至4月7日进行公开课教学研讨活动。
时间安排:
文科组于4月3日上午进行公开课教学,4月4日下午第二节课后进行评课议课活动,;4月4日上午理科组进行公开课教学,4月7日下午第二节课后进行评课议课活动。
活动安排:
| 组别 | 授课人 | 科目 | 年级 | 节次 | 议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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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|
董有智 |
语文 |
七 |
第一节 |
三 |
|
|
童卫星 |
语文 |
四 |
第二节 |
楼 |
|
科 |
毕美娟 |
语文 |
二 |
第三节 |
会 |
|
理 |
段莉莉 |
数学 |
六 |
第一节 |
议 |
|
|
余宏霞 |
美工 |
九 |
第二节 |
室 |
|
科 |
李慧玲 |
数学 |
七 |
第三节 |
|
具体要求:
1、由校领导班子带队各组全体成员参加听课议课活动。
2、原则上45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均需随堂听课,并做好听课记录,并提交教务处盖章查验。
3、听课人员有课,要安排到人,确保安全。
如无特殊情况,不再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