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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安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委托运营管理项目(二次)成交结果公告
    发布时间: 2024-08-22 14:57
  1. 项目编号: AHLX2024-073-1

    二、项目名称:六安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委托运营管理项目(二次)

    三、成交信息:

    1.供应商名称:六安茗城府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

    2.供应商地址: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悠然蓝溪水岸名城268#120-121号

    3.成交金额:壹拾玖万玖仟元整(¥199000.00元)

    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
服务

名称:六安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委托运营管理项目(二次)

服务范围详见谈判文件

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

服务时间:1年

服务标准:详见谈判文件

  1. 评审专家名单:宣兴连、张静、董有智

    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

    七、公告期限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

    八、其他补充事宜:

   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(周一至周五,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,节假日休息)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、代理机构提出质疑。

   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:六安市特殊教育学校,联系电话:0564-3331587。

  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
    1.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
    1)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
    2)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
    3)被质疑人名称;

    4)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
    5)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
    6)必要的法律依据;

    7)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
   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    2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
    1)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
    2)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
    3)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
    4)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
    5)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。

    九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
    1、采购人信息

    称:六安市特殊教育学校

    地址:六安市六舒路以西、丰源大道以北

    联系方式:0564-3331587

    2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     称:安徽立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
     址: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A2501

    联系方式:0564-3688161 

    3、项目联系方式

    项目联系人:方工

    电    0564-3688161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4822日